淮南市招商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招商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http://zsfwzx.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招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C座1层,电话0554-6641151,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招商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市政府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9195个 ,网站总访问量48260次。
(一)主动公开。我单位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钟声亲自抓落实;明确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信息,主动回应关切。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淮南市政务公开网站和淮南市招商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双渠道发布。我单位2019年度共公布政策法规16条,政策解读17条,工作规划与总结13条,精准扶贫信息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条,监督保障98条,招投标采购信息4条,回应关切9条,并按季度公布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我单位对涉及的财政资金中的2019年财政预算以及2018年财政决算的详细情况等均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及时公开。
发挥媒体作用,强化政务公开。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加强与网宣、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我单位经常运用《淮南日报》发布各项招商引资信息,2019年度通过《淮南日报》共发布各项招商引资信息35条,召开了市招商服务中心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淮南市招商引资发展情况,及时更新各项招商引资信息及政策,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招商引资信息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我单位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审核程序。坚持互联网信息保密审核,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严格遵循信息提供部门自审、政务公开管理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批三级审查程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对于未经审批程序报送,涉密信息和真实性、有效性不足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19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坚决杜绝“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情况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一年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对照2019年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具体任务,定期盘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单位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高度重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切实领会条例精神,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狠抓落实上出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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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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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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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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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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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28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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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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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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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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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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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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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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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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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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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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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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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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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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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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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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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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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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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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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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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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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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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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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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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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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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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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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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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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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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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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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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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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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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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有时还存在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两张皮”现象;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公开的信息以文字形式偏多,尤其是政策解读公开形式单一现象比较突出。根据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2020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范围,推动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