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淮南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淮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淮南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12日
淮南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上下向项目、向环境深度聚焦,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国内营商环境一流标准,聚焦项目建设保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融资担保、土地供给、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开办、减税降费清理乱收费、政务诚信、转作风提效能十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优化和项目建设要素保障问题,纾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困境,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坚决取消中介代理违规收费行为,查办和通报一批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规评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单位配合)
2.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排查整治。学习借鉴济南、山西等地“拿地即开工”经验做法,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排查整治审批流程不清、办理环节繁琐,审批要件多、标准不一,互为前置,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审批时限长等问题,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融资担保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不规范行为和各类违规融资通道业务问题,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好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排查金融政策和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配合)
4.开展土地供给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因企业土地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导致企业不动产证无法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积极破解项目落地难和遗留问题解决难的问题,提升用地保障效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政务服务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和群众办事多次跑、跑多门、“推绕拖”、政务服务前置手续多、政务窗口人员服务态度和业务能力差、事项进驻不到位,以及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公证服务办事手续繁、效率低,窗口单位“微笑不办事”的“下梗阻”等问题,破解“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在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被过度要求使用的问题。(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权责清单覆盖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监管方式单一,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到位;执法扰民、执法任性、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开展企业开办排查整治。对标《企业开办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业务各流程存在的问题,在压减材料、流程再造、“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一窗式”服务窗口、提升企业设立登记效率、优化公章刻制市场环境、简化优化发票申领业务流程、完善社保登记服务等方面实现各环节有效衔接、无缝对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减税降费清理乱收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降低增值税税率等系列政策落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排查整治,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排查整治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等乱收费行为,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排查对客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政务诚信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组织开展政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政府部门拖欠企业款项等问题,建立欠账清单,制定偿还计划和方案,着力解决政府对企业各类失信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办事效率不高、落实政策不力、创新意识不强,履职过程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等问题,解决“庸懒散”不良作风、“低慢差”办事效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理念更新、工作创新,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推进工作的水平。(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园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步骤安排
按照工作准备、问题排查、集中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工作准备阶段(8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制定详细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责任人和时间表,工作方案于8月底前报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2.问题排查阶段(9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力求查实查细查准,做到问题见底清零。对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向执法执纪部门移交查处。要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并将排查问题台账于9月底前报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建立销号机制,进行集中整改,对短期内能够整改到位的,要立行立改,督促责任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逐月将整改进度报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直至问题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工作总结和工作机制于11月底前报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将专题听取各牵头单位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认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责任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配合,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调度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将逐月调度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单位问题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将逐月在市级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开。
3.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利用自媒体、电视报刊等载体,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实的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涌现出的好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问题排查整改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突破。
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科承担。(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633室;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6678215;邮箱:hnssyfb@163.com)